在网上找对象的过程中,男女都不一定需要充钻石。不同的约会平台、交友应用和社交网站可能对于会员和充值的要求不同。有的平台会提供免费的基础功能,让用户可以上线、搜索和浏览他人的信息。但是如果想要使用一些高级的、独特的或增值的服务,可能需要购买或充值相应的虚拟货币或筹码,例如“钻石”、“金币”等。这些虚拟货币可能用于解锁私密照片、发送礼物、增加曝光度等等。因此,如果用户确实需要使用这些服务并且觉得值得一试,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能力选择是否充钻石或购买相应的服务。
本人单身,注册过多个约会软件,套路都大相径庭!刚注册的时候都是给你发私信的,你需要成为会员才可以查看信件。会员价格不同有短期的和一年的权限也不同。看你花多少钱。刚开始不知道里面的套路,注册了一个钻石会员,搞活动288一年期可以查看信件也可以让对方看你发的信件。注册成功后发现那些给你发的信件都是托给你发的,偶尔有一两个但都不是符合自己的要求。它还有查找功能,把你想要的类型和地区输入查找之后就有你想要的了,但别高兴里面的人确实不少,你发现你发出的信件很少有回的,因为那些都是注册之后很久没来了,或是看到了你的信件根本不想回你,是不是托就不知道了,因为网络它就是个虚拟的东西你不知道它是真是假。现在很多约会软件都是这种套路。我接触那么多约会软件,目前只发现“一线姻缘”比较真实,没有用系统发信,也没有诱导消费现象。
一个“建国后第一个传销案”两周年纪念纪录片每个冬天总会过去,春天总会到来;当乌云遮住太阳时,光明仍会到来。3354记录哭泣而不放弃的连云纽约1.广东云联惠公司被查封后,云联惠参与者一直在持续上诉,上诉的内容、专业性、法律途径、持续时间都让人吃惊。(1)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最高法、检查组等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认为云联惠的运营模式利国利民,是正常的电子商务行为。摘录一些核心观点
1.云联惠将属于自己的16%服务费分享给所有参与者。即使有等级制的积分赠与,也是合法的分配自己合法财产的方式。不存在欺诈或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没有受害者,只有受益者;2.会员注册时有明确的电子协议告知有公共系统操作手册,可以自由选择99元,999元升级与否,可以自由退费,不存在传销拉入会费的问题;3.云联惠模式本身没有所谓的“拉人头”传销支撑。广州市公安局点评的数据显示,云联惠公司共收取16%的创业分成基金,即商家缴纳208亿元,会员费7.8亿元,代理费23.5亿元,股权利润3亿元。提现费16.9亿元。会员费比例:7.8亿元总收入(208 7.8 23.5 3) 1亿元=3.21%。因此,3.21%的升级费在云联惠总收入中占比很小,不符合直接或间接以开发者数量作为付费或返利依据的MLM特点;4.认为云联惠的消费返还模式设计合理,经过科学论证,经过四年的实际操作不会崩盘。不能假设资金链断裂,被传销攻击
6.即使有云联惠模式的地方层级团队薪酬,也不是刑法打击的范围。刑法打击的是以收取“入门费”和“拉人头”为主的金字塔式欺诈传销。(2)为云联惠案提供电子数据鉴定的广东新郑司法所反映其鉴定意见不客观真实,涉嫌非法鉴定。摘录一些核心观点
1.2019年10月10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在网上直播了2019年苏1324第一刑162号庭审情况。在质证环节,赵律师指出,在对云联惠法人董事长的公审中,新郑两名鉴定人在回答专家辅助人质证时公开承认:“他们无法辨认云联惠的金字塔结构,但委托机关让他们这样写;2.系统中发生变化的推荐人数量和注销账号并返还费用的人数没有确定。云联惠公布的操作手册和客服档案显示,推荐人是可以修改的。既然所有的裁判都可以修改,那就不能证明被告在下面成员的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但云联惠会员可以自由退会、退费,无法证明被告引诱、胁迫参与者缴纳入会费以获得会员资格。鉴定数据没有对这些公开的事实鉴定出任何可以证明不是传销的有利数据,鉴定数据不全面、不客观、不真实;3.鉴定意见中,不存在被告人通过以下层级获得的报酬、回扣,非法获利数据与提现数据相混淆,缺乏骗取财物的数据支持;4.在没有认定一个人可以注册多个账号的情况下,云联惠大量虚拟ID账号被故意认定为只能是自然人的传销者。很明显,被鉴定的账号数量和级别都是错的;5.没有认定云联惠可以免费升级金钻或铂金钻的事实和具体数据。云联惠普通免费会员通过消费获得积分,然后获得红点返利,再用红点升级为金钻或铂金钻。也就是说,一方面,整个云联惠体系的成员形成119层的金字塔形层级结构。内容中还说,会员消费销售时,各级提成(奖励)和奖励会根据会员推荐关系递减50%,直到分数为0.001。根据鉴定意见,比如最低楼层消费10000元,第二层获得5%积分奖励500积分,第三层以每天约0.12元/天的返利率获得约0.25元/天,向上递减5至8倍。退税率为零,没有货币价值。如何从塔底转移到塔顶119层的利益?简易的算术表明,在鉴定中将云联惠描述为金字塔结构是错误的;第二份鉴定意见称:“截至2018年5月8日,云联惠在全国共吸收会员8962017人,自上而下形成的会员推荐关系有119层。其中普通会员7691704人,金钻会员182030人,铂金钻石会员1088283人。共收取会员推广费1,089,866,439.75元,代理费4,033,386,09186元,培训费10,480,276.72元,创业费53,342,514,751.18元。其中,创业共享基金累计支出39,835,731,659.72”。从上述数据可以清楚地看到,云联惠收取的会员升级费总计约10亿元,而创业共享基金累计支出约40亿元,远大于收取的会员升级费,这与MLM收取入会费的主要盈利手段不符。也就是说,鉴定内容只是证明了云联惠的会员升级费并不是MLM的入场费
7.引用了律师庭审对辛正司法鉴定的质证意见。(1)认为辛正是通过非法检材认定的。1)《鉴定意见书》提交的材料不合法,鉴定材料基于广州市公安局通过非法黑客技术获取的电子数据。技术侦查措施没有经过批准,属于非法手段。2)《鉴定意见书》的检验资料如下:“一张光盘包含四次压缩文件、1个EXCEL文件和2个WORD文档”。但根据物证远程勘查工作笔录中显示将十个文件导入并保存其中,但移送作出检材的共7个文件,且移送文件名称与远程勘查所获取电子数据文件名称不一致,1个EXCEL文件和2个WORD文档也并非远程勘查所取得得电子数据文件。应当对数据统计量、数据同一性等问题出具说明,因此该司法鉴定不能作为定案得依据。4)、涉案电子数据证据内容不完整,未随案移送所收集的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及同一性证据,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2)认为鑫证鉴定程序不合法1)鉴定机构在鉴定程序中严重违反规定,没有对该检材与鉴定中所使用的副本进行完整性校验。2)鉴定所依据的检材没有制作电子数据副本随案移送。3)鉴定结论错误,没有优先采用国标、部颁标准鉴定。如采用国标和部颁标准,按照鉴定意见的鉴定方法及依据无法得出层级关系。
(3)认为鑫证电子数据鉴定资质不合法1)、该鉴定机构没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的实验室认证。其得出的结论不权威、不真实、不客观。2)、作出《鉴定意见书》的两名司法鉴定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员任职条件,其中一人没有高级职称,相关工作经历也没有5年。据了解,有一个专门的告鑫证小组在广州市走访现场、各种诉求。(三)、举报对云联惠公司做出涉嫌传销结论的“海珠区工商调查终结报告”。引用了庭审公开网上的公开播报,在对云联惠案地方上的涉案人员进行庭审时,律师质证该调查终结报告无公章、无落款人签字、及报告日期与内容不符,明显造假。此项有大量的云联惠会员参与诉求,且受到海珠区市场监督局回复后,依然没有放弃诉求。 (四)、前往审理云联惠总部人员的管辖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出公开黄明董事长的庭审录像;提交要求及时审结黄明案和解除强制措施的申请。 摘抄部分核心观点:
1、要求公开黄明的庭审录像有利消除各方猜测,明了真相;
2、认为《刑事诉